• 南城历史沿革
  • 信息来源: 发布时间:2014-02-27 阅读: 次 字体:[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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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     南城县位于江西省东部,抚州市东南部,居盱江下游。南城地域古属扬州,春秋战国时属吴、越、楚,秦时属九江郡,汉朝属豫章郡。汉高祖五年(公元前202年)建县,迄今已有2210多年的历史,县境几乎包括抚州市全境,因地处豫章郡之南,故称南城,是江西省建县最早的十八个古县之一,素有“赣地名府、抚郡望县”之称。北宋开宝二年(969)设建武军,太平兴国三年(978)改建武军为建昌军,军治设南城,自此又有“建昌”的别称。明洪武三年(1369年)设建昌府,领南城、新城(今黎川)、广昌、南丰四县;特别值得一提的是:在明代,南城有过一段辉煌历史,朱元璋的第六世孙,也就是明代第九任皇帝宪宗(朱见深)的第四子朱祐槟封藩建昌,称为益端王。当时,江西除建昌的益王外,还有南昌的宁王和波阳淮王,在江西三藩之中势力最大的是我们建昌的益王,也是整个明代延续时间较长的王族。建昌府的建置沿至清末。民国二十一年(1932年),江西省第八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,署治设南城。民国二十四年(1935年)后改为第七行政区,辖区扩大,几乎含盖现今抚州市全境及福建的光泽。抗战时期,南城作为赣东地区的政治、经济中心。 1941年3月,遭到日军飞机的轰炸,全城几乎被夷为平地;建国初期,政府无财力短时间恢复南城这座城市的昔日繁荣,遂将行政专署迁往抚州,南城属抚州专区(今抚州市)。全县总面积1697.97平方公里,辖4乡8镇,人口35万,自古以来均为 “鱼米之乡”。